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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先,感谢大河论坛等新闻媒体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。
你们关于“土地被偷卖,官员声称老天爷下来也不行,有本事去联合国”的报道与事实有出入。实际情况是这样的:
2010年郸城县政府依法征用位于县城西三环东侧、交通路西段北侧土地53.61亩(郸政土【2010】4号公告),其中响盘庄社区后大楼组土地50.013亩、张号楼社区小徐庄土地3.579亩。按当时征地补偿标准每亩3.1万元和图例说明,征地补偿于2012年3月拨付到响盘庄、张号楼两社区。由于老百姓认为补偿标准低,有抵触情绪,办事处和社区干部多次多思想工作,响盘庄社区已把征地补偿款、附属物补偿款全部拨付到户。
此宗土地占用张号楼小徐庄组土地3.597亩,其中耕地2.2155亩,沟1.3815亩。涉及12户。2013年5月,经原张号楼社区党支部书记黄飞、社区干部徐工厂做工作,附属物补偿款发放11户,(仅剩徐广东谢秀丽一家未领),征地补偿款没有发放到户。2013年2月,经省国土厅核准,征地补偿款每亩提高到4.6万元。经居委会与开发商协调,由开发商每亩补足4.6万元。2014年3月经现任党支部第一书记张传奇做工作,按照每亩4.6万元的补偿标准发放,小徐庄组土地补偿款已发放11户,仍仅剩谢秀丽一家拒领。
此宗土地占用小徐庄组谢秀丽、徐广东(夫妇)家土地0.7623亩,经新城办事处国土所杨海、谭玉飞、刘宴、张号楼社区干部张保林、徐工厂、张德华和群众代表现场清点,地上栽有桃树15行,按最多的一行50棵计算,共计750棵(附:清点附属物表)。据谢秀丽邻居说她家的小桃苗大概是2008年栽的,根据郸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(郸政办【2010】48号)的征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政策,苗圃按地亩计算,“一年苗圃每亩1000元,培育期树苗三年以上每亩补偿3000元”,谢秀丽家应补偿2287元。为了好做工作,当时社区干部徐工厂按每棵5元的标准补偿,谢秀丽不同意,每棵要60元,工作没做通。2014年2月,开发商施工时,把谢秀丽家桃树苗推了,谢秀丽反映到办事处,说她家2亩多地,栽有挂果桃树2000棵,每棵应补偿100元,要求补偿20万元。通过耐心细致的做工作,桃树补偿要求最低50元一棵,共要求补偿10万元,并要求开发商无偿给其3间门面房,否则她家的地多少钱都不能征。经多方做工作,谢秀丽仍拒领土地及附属物补偿款,要求在不补差价的情况下换取3间门面房,此条件开发商不接受。目前新城办事处仍在积极做工作,寻求开发商与谢秀丽之间的利益平衡点。
再次感谢大河论坛等新闻媒体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,并对我们工作中的不足多提宝贵意见,我们将虚心接受。
郸城新城办事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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